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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12-26 11:12:32作者:宋元明清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9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7,691,62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不送红股,不采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权益分派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的基准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中不含0回购股份的777,691,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12万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6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8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拆股或减持,配股及分红派息等事项,应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武昌街道京昌大道658—1号2号楼合和大厦

联系人:陈海霞和冉冲。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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